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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ary-writing  

妳有寫日記的習慣嗎?就算已經離小朋友時代很遠的我,那老毛病還是在我身上。那毛病就像地震一樣偶而發作一下,偶而會要人命。我想我大概是得了───不定期遺忘事情還不知道症候群───的病,或許還沒到末期吧。

因為這忘東忘西的毛病惹來一些麻煩,像是走去飲水機時發現沒帶杯子,某個靈感出現幾秒鐘後就消失了,說完一句話下一句就忘記了,別人向我借了十幾萬沒回神就忘了。總之事情可大可小。當然以上都是開玩笑的,不過要說真的發生過什麼嚴重的事,歪頭想想,啊,倒也沒有。但因為這原因,讓我從小到大,甚至是現在,都想試著長期做的事。

的確,就是在指日記這件事。令我打從心底敬佩的有兩種人,一種是敢去高空彈跳的,另一個就是每天持續寫日記的人。妳試著想想看,如果某天發生一個事件,妳需要調查不在場證明時,就能隨意地翻開日記本扉頁的編號,查到那天你做的事情,不是相當好用嗎?

我一開始也是興致勃勃地拼命寫,相當愉快。久而久之,每天翻開日記本開始有種交作業的感覺,其實也只是第三天。我的房間就有三四本用來作日記的筆記本,大多都只用了六分之一。

不是只因為交作業的感覺而停筆,而是因為似乎天天都做著一樣的事情。每天記錄同樣的過程,就算是作家也有詞窮的時候。於是我現在改變了想法,想法變了,做法也變了。
只在遇到特別事情時才動筆。與女友第一次約會,家人生日,一天連續三次踩到狗屎,這樣特殊情況就能記錄,未來翻開日記本時,也會感到有意思吧。

現在我的日記本還變化到,把今天遇到的事情以小說的方式呈現。八分真實兩分虛構,劇情通常也會挺有意思的。裡面有出現的當事人還會搶著看日記。只是這種寫法有點耗時耗力就是了。

前陣子聽說網路上還流行著拍影片來當日記,我在想這樣還算日記嗎?我果然還是喜歡動動筆就好了。寫到這,噢,老毛病又來了,我現在在寫什麼。

妳又是誰了?

 

 

今天的強尼→ 正聽著 Monkey Majik 的 GO with you ,已經第五次了。真的很好聽喔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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